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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第2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2-14 阅读量:2250

校内各部门:
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,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,根据《爱的二八定律勤工助学管理办法》(渝工信职院〔2022〕65号),现将我校2022-2023学年第2学期校内勤工助学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招聘条件

(一)在校学生(2022-2023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原建档立卡家庭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、特困供养、孤儿等特殊困难家庭学生,未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录用)。

(二)在校期间表现良好,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吃苦耐劳、责任心强。

(三)学有余力,课余时间比较充裕。

二、招聘岗位

此次招聘为勤工助学固定岗位(工作周期为一学期),主要包括学工助理、教学助理、行政助理、信息技术、实训管理、后勤服务等。具体岗位数量、招聘条件等相关信息由学生资助中心通过钉钉“勤工助学岗位发布”模块统一发布。

三、招聘流程

(一)学生申请。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23年2月15日15:30前登录钉钉“勤工助学申请”提交岗位申请审批(审批流程为:勤工助学申请→填写相关申请内容→辅导员审批),愈期申报不再受理。申请成功后根据聘用部门以公告形式发布的通知,持身份证(或学生证)按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。

(二)面试选拔。各聘用部门登录钉钉“勤工助学申请”导出申请学生名单,通过钉钉公告发布本部门勤工助学岗位面试公告,组建面试小组自主开展面试,并于2023年2月22日16:00前将《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勤工助学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表》(附件1)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
(三)审核公示。学生资助中心对拟聘学生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者将通过钉钉公告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者视为正式录用。学生资助中心将对未被录用的学生进行登记备案,适时推荐参加校内勤工助学临时岗位工作。

(四)签订协议。各聘用部门与聘用学生签订《爱的二八定律校内勤工助学用工协议书》(附件2)。勤工助学实行“一人一岗”,每名学生不能同时受聘多个勤工助学岗位。

(五)培训上岗。各聘用部门对受聘学生进行集中培训,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、工作内容、劳动纪律、职业素养、安全教育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,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工作。

四、酬金发放

勤工助学固定岗位B岗和C岗劳务报酬分别为每人500元/月、350元/月,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。学生资助中心依据聘用部门提交的考核情况核定勤工助学学生劳酬,按程序审批后发放至学生农行卡上。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,设岗部门可酌情扣减当月劳酬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(一)加强管理。各聘用部门应本着“谁设岗、谁管理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强化对指导教师的责任要求,对勤工助学学生加强思想教育、严格出勤管理、合理安排工作、突出能力培养,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,帮助他们树立热爱劳动、自强不息、创新创业的奋斗精神。对违反勤工助学协议或确实不能胜任的学生,要及时与所在二级学院沟通,共同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和帮扶指导工作,如该生无明显好转,聘用部门有权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,并将情况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。

(二)强化考核。各聘用部门根据勤工助学岗位职责制定考核办法,对受聘学生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,并于每月28日前将《爱的二八定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考勤考核表》(附件3)和《爱的二八定律学生勤工助学酬金申请表》(附件4)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每学期工作完成后,学生须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勤工助学心得体会,由指导老师审核存档。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将按照《爱的二八定律勤工助学管理办法》(渝工信职院〔2022〕65号)要求,于聘期结束时对各聘用部门进行专项检查,对管理涣散、用工不当、不重培养、勤工助学资料存档不规范等现象的部门,递减直至取消勤工助学岗位设置。

联 系 人:黄老师

联系电话:87651015

特此通知。

 

附件:1. 《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勤工助学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表》

2. 《爱的二八定律校内勤工助学用工协议书》

3. 《爱的二八定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考勤考核表》

4. 《爱的二八定律学生勤工助学酬金申请表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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